2009年3月31日 星期二

給我十分鐘,我給你一個精彩的故事[課前朗讀的起源]


屆五年級、六年級在上學期開始,我們開始在上課的前十分鐘朗讀一本小說,這本小說應該是自我長大成人以來,看過最好看的一本兒童小說,之所以想唸小說給孩子們聽主要有兩個主要的因素,帶我細細說來。(什麼!!不想聽我細細說來!!!!不准~~)

第一:現在小孩很少有主動看書的慾望。
我這邊指的書其實是課外書,不是教科書和參考書,現在社會的誘惑實在太大,我試著想像假使我是小孩子,生活在這麼多采多姿的台北城市裡,電視有這麼多好看的節目(海綿寶寶),手邊有這麼多好玩的線上遊戲(殺很大!廣告很大)、朋友家裡也有許多掌上型電玩(psp、ndsl、gba落伍了)或電視型電玩(ps3、xbox360、wii)。我實在也不可能從這些娛樂裡挑出「看書」這個東西。換句話說這整個商業環境非常希望賺到小孩子的錢,整個社會塑造出來的小孩子會『喜歡看書』這麼文靜活動的小孩,真的是少之又少。

六年級我教了兩個班的社會,剛開始說故事時大家似乎都一頭霧水,搞不清楚為什麼社會課要聽我說和社會課關係不大的故事,現在其實我也回想不起來我用什麼原因要大家靜靜聽我說故事,總之就是抱著,如果不試著開始,我就永遠也不會開始的想法,就這樣唸下去。幾次下來其實令人灰心喪志,因為孩子們在剛上課的前幾分鍾非常無法專心,大家不斷搧著墊板涼快,或交頭接耳,有時候甚至一兩次會令我非常火大,中斷我說故事幾次後看了搗亂的學生幾眼他似乎也蠻不在乎,我就會放下故事書拿起教科書開始上課。六年級兩班都發生過,五年級倒是都沒有。以這方面來觀察,五年級較容易和我建立起說故事的感情,六年級則可能太慢開始,彼此關係建立的太慢,要花更多的時間來修補和重建。到這裡我非常肯定的認為說故事可以建立學生與老師之間的友好關係,甚至可以彌補部分學生父母親從來沒有唸過故事給他聽的遺憾

三年前我踏進小學後發現大家都非常崇尚閱讀,而我當註冊組長時因為會獎勵讀書滿100本的小學生,所以我可以很清楚的看到小學最樂在閱讀的階段是1~3年級,四年級以後,就好像斷線的風箏,隨著這誘人多彩的世界飄到不知名的遠方去了,最近這一年半來我在圖書室走的比較勤,更發現了圖書室裡的兒童小說,很多都是進了之後就沒有人翻過他,拿起來還有厚厚的一層灰塵,我非常疑惑,一方面是失望,一方面我也懷疑搞不好這些書真的不好看,我們買錯了!如果是這樣那得想辦法解決,所以我抱了一堆書回家看,包括這一本「」,回家之後不看還好,一看著迷!我讚嘆得不得了,這比我小時候看的九歌兒童文學好看太多了,當然我現在還是很喜歡小時候看的九歌,只是比較起來這劇情曲折離奇,且處處有伏筆,看起來相當過癮,越到後面就越令人拍掌叫好。

我於是很不解,看來書的品質沒問題,以出版社來看,小魯、東方的兒童文學都非常棒,我們圖書室也佔了大多數,那麼是什麼原因小孩子不看呢?為什麼1~3年級還興致勃勃的看著繪本、橋樑書的小子們,到了高年級以後離書本越來越遠?好可惜!我心裡面大嘆可惜,甚至覺得如果社會課沒上也沒關係,我希望他們可以瞭解到閱讀是一件非常有趣、可以當成終生娛樂的事情,如果現在就遠離圖書室,長大工作之後他會把閱讀當成休閒的機會一定會大大降低的

無巧不成書,這時我剛好看到這本「朗讀手冊」,裡面主要是在講述利用朗讀和共讀引起小孩子的興趣,其中也有提到科任教師不要認為推動閱讀和他們是完全不相干的,也提到了課前朗讀不但可以讓小孩子達到收心之效,也可以利用大量的優美的詞彙刺激學生的腦袋運轉相當於體育課的熱身運動。就這樣,每次十分鍾的小說之旅,就啟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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